17省发文!公立医院剥离门诊药房大势已定

浏览: 时间:2020-06-10 分类:
6月22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发文,要求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探索剥离门诊药房,...

6月22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发文,要求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探索剥离门诊药房,同时建立抗菌药物、 激素类药物、中药注射剂、营养类药物等药品的重点监控制度。

 

  

两周前,湖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在第十四期楚商政商座谈会上明确:湖北省已全面禁止药房托管。

  

据梳理,我国已有17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文,鼓励公立医院在进一步推进医药分开的过程中,探索剥离门诊药房。

  

而政策日渐清晰:剥离门诊药房绝≠药房托管。上海、北京、湖北等医药大省已相继发文或表态,全面禁止药房托管。

  

过渡方案

药房托管只是暂缓医院压力?

 

门诊药房剥离不等于门诊药房托管。关于二者关系,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曾做具体阐释。

  

康震指出,在门诊药房彻底剥离前,要经过一个过渡期。其间,有4种过渡模式可供选择,药房托管即是其中之一。其他模式还有合作、自开、院外模式等。

  

  • 托管模式:所有权归医院、解决人员成本、减少购药资金、降低药占比、减少库存、提高效率;

  • 合作模式:减少购药资金、较少物流成本、收取合作费、降低药占比、提高效率;

  • 自开模式:自家药师开药店、开在医院附近、分流门诊药师、收取一定佣金、降低药占比;院外模式:临靠医院附近、收取一定费用、处方适当外流、降低药占比、环节门诊药房压力。

 

去年9月底,我国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由收入项转为成本项,而此前承诺的政府补贴又无法及时到位,这使公立医院的压力骤然增加。湖南湘雅医院、山东齐鲁医院陆续曝出亏损消息。而某上海三甲医院甚至抱怨,执行 “药品零加成”后,年利润直降了1.4亿。

  

因此,为了缓解“取消药品加成”压力,药房托管在全国半数以上医院或明或暗地推广开来。

 

 

终极目标

17省市明确支持门诊药房剥离

  

事实上,所谓的过渡期模式,无论是药房托管、院企合作,还是院外自开药房,医疗机构(医生、药师)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链条,仍斩不断,道不明。

  

这一状况,与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的初衷,明显悖离!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陶敏芳曾公开表示,随着药品零加成制度的执行,医院用药受到明显限制,部分医院选择将药房托管出去,导致药事工作继续被削弱。

  

2017年两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在接受专访时也指出,药房托管只是一种过渡性策略,不可能从根本意义上解决目前国内“以药养医”现状。“国外很多医院没有门诊药房,对照国际经验和做法,门诊药房剥离才是最终的改革方向。”

  

2017年2月,国务院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已明确提出,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截止目前,已有海南、天津、重庆、湖北等17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办发文响应。而湖北,是第一个由卫计委发文,在执行层面督促落实“门诊药房剥离”的省份。(翻至文末,查看17省市发文详情)

  

同步,药房托管也由盛转衰。

  

去年,城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伊始,相关部门对药房托管的态度是不支持、不反对。

  

进入2018年,医药分开改革大局已定,深入推进,广东、上海、北京、湖北四省已陆续发文或明确表态,禁止药房托管。

 

 

  

业界分析,政府已对公立医院剥离门诊药房的决心和边界/路径给予明确,真正实现医药分开的日子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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